香港府刊憲《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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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Jul-16
新華社香港7月1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4日在憲報刊登《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以落實中央的相關授權,為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條例草案》將於15日提交特區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據了解,國務院於7月8日就啟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有關事項作出批復,確定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坐標和面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由2026年7月31日0時起啟用並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
據悉,《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宣布位於中國內地皇崗口岸的某些地域為港方口岸區;使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並就香港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擴寬某些權利及義務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製訂條文,以輔助解釋某些日後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皇崗口岸重建項目是特區政府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點項目之一。重建後的皇崗口岸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條例草案》為特區在皇崗口岸內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在該區域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進一步提升旅客通關體驗和效率。使用重建後皇崗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從原來落馬洲/皇崗口岸的約30分鐘,大幅縮短至約5分鐘。重建後皇崗口岸的設計通關流量會增長至每日20萬人次,而在港鐵北環線支線開通後,更可提升至每日30萬人次。
目前,皇崗口岸聯檢大樓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深港兩地承建商正同步進行大樓內部的工程及安裝所需設施。待粵港雙方完成準備工作並敲定皇崗口岸正式開通日期後,會適時向公眾公布。
(請各位謹慎甄別內容,自擔風險。)
2026-Jul-16
新華社香港7月1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4日在憲報刊登《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以落實中央的相關授權,為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條例草案》將於15日提交特區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據了解,國務院於7月8日就啟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有關事項作出批復,確定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坐標和面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由2026年7月31日0時起啟用並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
據悉,《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宣布位於中國內地皇崗口岸的某些地域為港方口岸區;使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並就香港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擴寬某些權利及義務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區;製訂條文,以輔助解釋某些日後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皇崗口岸重建項目是特區政府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點項目之一。重建後的皇崗口岸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條例草案》為特區在皇崗口岸內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在該區域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進一步提升旅客通關體驗和效率。使用重建後皇崗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從原來落馬洲/皇崗口岸的約30分鐘,大幅縮短至約5分鐘。重建後皇崗口岸的設計通關流量會增長至每日20萬人次,而在港鐵北環線支線開通後,更可提升至每日30萬人次。
目前,皇崗口岸聯檢大樓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深港兩地承建商正同步進行大樓內部的工程及安裝所需設施。待粵港雙方完成準備工作並敲定皇崗口岸正式開通日期後,會適時向公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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