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8種藥品醫保不再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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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Jun-27

7月1日起,根據國家醫保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2025年)的通知》(醫保發〔2025〕33號),2025年目錄調整中未成功續約的8種協議期內談判藥品,將不再納入醫保基金報銷範圍。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梳理發現,本次被調出的8種藥品覆蓋糖尿病、丙肝、高血脂、淋巴瘤、影像造影、阿爾茨海默病等多個治療領域,涉及貝那魯肽註射液、達諾瑞韋鈉片、鹽酸拉維達韋片等多款常用藥物。

《通知》明確要求各統籌地區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做好替代藥品的遴選和切換。相關「雙通道」藥品定點藥店也需同步做好品種替換工作,保障患者用藥連續性。

「國家醫保目錄藥品的調整,核心評判標準是藥物臨床價值,醫保優先收錄臨床必需、具備顯著臨床優勢的藥品。當前,藥物叠代替代是行業必然趨勢,老藥、早期創新藥會被療效更優、性價比更高的新藥逐步取代,為此,這次被調出的8種藥品部分藥品並非競品替代,而是自身資質、審批出現問題導致停產斷供。」北京中醫藥大學中藥藥劑學教授陸洋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這次醫保設置6個月用藥過渡期保障連續性,政策規定6月底前仍按醫保標準報銷,7月1日起不再納入醫保支付,給患者充足調整時間,如果有同類替代藥的患者,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原藥,也可在醫生指導下更換醫保目錄內同類替代藥物,平穩完成用藥轉換。

陸洋談到,醫院要主動做好患者溝通解釋,調出藥物大多有療效、性價比更優的新藥納入醫保,醫生要主動告知長期服用老藥的患者相關調整方案;換藥期間囑咐患者做好臨床監測,降脂藥、肝病用藥等品類調整時,密切跟蹤患者身體指標,保障用藥連續、安全。

患者也無需焦慮,藥品調出不代表無藥可用,醫保目錄內已有療效、性價比更優的替代新藥。嚴格遵從醫囑規範用藥,本次調出藥品多為處方藥,切勿固執堅持只用原藥,醫生具備專業判斷,優先采納醫師換藥方案。特殊個體化需求可自主自費購買原藥,少數患者存在個體差異,僅原藥療效突出,市場上仍有該藥品流通,可結合自身經濟條件自費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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